4月23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纪委书记汪晓伟主持,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体学习。
学院党委书记陈复昌首先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接着对读书班的学习进行了安排和要求,并强调,一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带头下功夫,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逐章逐条研学《条例》,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充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深化《条例》理解运用;二要在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上下功夫,要深入指导联系党支部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带头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学习,推动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走实走深,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然后逐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一章。
随后,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贾宪军,副书记、纪委书记汪晓伟,纪委委员、副院长邵翠丽分别逐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五章 其他规定”的内容。
最后,学院副书记、纪委书记汪晓伟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当前一段时间内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学校的决策部署上来。汪书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时刻按照《条例》中的规定和要求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时刻严守纪律红线,不松懈、不大意、不马虎,自觉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次,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条例》,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明确言行标尺,校正思想行动,使学习党纪过程成为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