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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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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项目-“选调生”计划
日期: 2021-03-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河南省选调生是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实施的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项目。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

2021共计划选调1182人,其中,普通类选调生900人,法检专项选调生282人。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大学应届毕业生。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含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21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216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经参加过选调生考试的不得报考。

普通类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统筹分配到各县(市、区)工作,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法检专项选调生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商市法院、检察院,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在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

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普通类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到村工作时间。法检专项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法检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到村工作时间。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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